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八章 人员和设备 第五十一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人员和设备 第五十一条 生产企业生产和检验用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校验。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