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八章 人员和设备 第四十九条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人员和设备 第四十九条 对从事中药材生产的有关人员应定期培训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