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学生毕(结)业档案维护 第二十条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学生毕(结)业档案维护 第二十条 结业学生三年内通过考试考核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可准许其毕业,并及时在学生系统中更新学生相关信息,毕业时间为学校同意其毕业的时间。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