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六章 表彰与惩处 第三十条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表彰与惩处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进行教材试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试验或禁止使用等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