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编写修订、翻译(编译) 第十条 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编写修订、翻译(编译) 第十条 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单位除应符合《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资质外,要有熟悉语言文字政策和民族文字教材编写工作的专业团队。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