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工程咨询单位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编制,评审机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中,咨询、评估、评审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该单位资质或评价等级。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