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投资安排和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投资安排和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各地提出的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地区下达医疗卫生领域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等。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