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第二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包括: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统筹安排投资补…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应当分专项制定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明确投资补助和贴息的预定目标、实施周期、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主要… 第七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