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包括: 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 农业和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重大科技进步; 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公共领域。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