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 第八条 资金申请报告由需要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单位提出,报送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 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报国务院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以在项目经审批… 第十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当附具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当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以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