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