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审计署协助财政部分配和管理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其主要职责是:

审核地方审计机关承担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或者授权审计项目的项目数量,并提供相关因素;

会同财政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