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财政部是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会同审计署制定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会同审计署审核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申请;
按照因素法审核下达审计专项补助经费;
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会同审计署制定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会同审计署审核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申请;
按照因素法审核下达审计专项补助经费;
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