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账单接收方在正常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应及时与对账单发出方联系。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