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九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九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代理银行总行负责总行及下属基层经办行对账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