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各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