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章 资产处置 第三十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资产处置 第三十条 国管局负责建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平台,各部门应当按规定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平台处置资产。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