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一节 资产自用 第十九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一节 资产自用 第十九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