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条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组织查重部门是查重评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利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中仪器设备数据和相关信息开展,并将查重评议结果作为批准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事项的重要依据。 组织查重部门要改进服务和管理,统筹做好与项目评审、预算审核等工作的衔接。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