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十一章 监督审计与考评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六十九条 第十一章 监督审计与考评责任 第六十九条 各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中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机构负责人或业务部门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