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八章 政府采购管理责任 第四十八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政府采购管理责任 第四十八条 按规定实施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在采购前上报有权部门审核或备案。 未经审核或备案而自行采购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