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中央水利资金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单位、部门、人员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保证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提高中央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现行水利资金管理实际,制定《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