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二章 预算编制管理责任 第八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预算编制管理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预算管理。 不编制预算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