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财政部、科技部根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专员办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监管报告定期报送财政部。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