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十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十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监督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