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可以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
因素法是指根据与支出相关的因素并赋予相应的权重或标准,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配的方法。
项目法是指根据相关规划、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特定项目的方法。
中央向省级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以因素法为主,涉及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除外。
因素法是指根据与支出相关的因素并赋予相应的权重或标准,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配的方法。
项目法是指根据相关规划、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特定项目的方法。
中央向省级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以因素法为主,涉及国家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