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财政部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草案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