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项目跟踪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项目跟踪管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中央企业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上报有关部门、财政部。 未实现《项目承诺书》预期目标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向有关部门、财政部报告情况、说明原因。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