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立项 第十一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立项 第十一条 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联合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当年资金支持重点,部署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