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