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十五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五十五条 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并进行有关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