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五十四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一般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