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5年) 第八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或修订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第八章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