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企业开展内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