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制定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另行公布。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