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进行年度之间绩效变化的比较分析,客观评价企业经营成果与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

任期绩效评价运用任期最后年度评价结果与上一任期最后年度评价结果进行对比。

年度绩效评价运用当年评价结果与上年评价结果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