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