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第六条 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第七条 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第八条 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或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合署,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 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第十条 法律事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主要职责包括: 第十一条 业务部门负责本领域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合规审查,及时向合规管理牵头部门通报…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