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暫行條例(1951年) 第四條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暫行條例(1951年) 第四條 第四條 關於本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範圍以外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直屬工作人員任免辦法另訂之。 第三條 目录 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