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第二章 軍銜和肩章符號 第七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第七條 第二章 軍銜和肩章符號 第七條 軍官的軍銜等級區分如下: 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