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第五章 地方委員會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1949年) 第十九條 第五章 地方委員會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政協地方委員會的組織條例,由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制定或批准之。 第十八條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