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四章 經濟政策 第三十七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三十七條 第四章 經濟政策 第三十七條 關於商業:保護一切合法的公私貿易。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並採用保護貿易政策。在國家統一的經濟計劃內實行國內貿易的自由,但對於擾亂市場的投機商業必須嚴格取締。國營貿易機關應負調劑供求、穩定物價和扶助人民合作事業的責任。人民政府應採取必要的辦法,鼓勵人民儲蓄,便利僑匯,引導社會遊資及無益於國計民生的商業資本投入工業及其他生產事業。 被引用 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一条 第三十六條 目录 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