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二章 政權機關 第十五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第十五條 第二章 政權機關 第十五條 各級政權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其主要原則為: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並報告工作。人民政府委員會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委員會內,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制度。各下級人民政府均由上級人民政府加委並服從上級人民政府。全國各地方人民政府均服從中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 目录 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