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7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拟任人未达到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学历或从业年限条件,但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可提出个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