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二条 银监会派出机构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构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