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一节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第八十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八十四条 第四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一节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第八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分为初次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和申请扩大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两种情形。 第一节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