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七章 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七章 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一百八十五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考察和考试由决定机关或由决定机关授权受理机关在审查中或事前进行。 第一百八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