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七章 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一节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七章 理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一节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百七十三条 申请各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了解拟任职职务的职责,熟悉同类型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同类型机构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