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变更组织形式,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

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

其他金融机构变更组织形式改制为农村信用社,应按照农村信用社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