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三、 工作重点 (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七) 三、 工作重点 (七) 完善服务功能。从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立足社区,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农民需要的金融业务品种。 (六) 目录 四、